这件事不可装糊涂,更不可不重视,这种事在社会上是存在的!从你的提问觉得你还比较成熟,但是处事不太果断的人,我可以断定你对你岳母也是有好感的,而且每次所畏的过分你都深深的记着,这就是心有灵犀一点通,隔座送钩春酒暖,分曹射覆蜡灯红,显然还没达到这种程度。但是你提出如何〈委婉〉又不失〈和气〉的拒绝?说明已经发展到过分的程度了!属于情感方面的事是很复杂的事,特别是社会发展了,人们的思想开放了,西方文化也进来不少,所以在情感方面的事关键还要看当事人的态度,别人只能从道理上说一说。这件事发展到〈过份〉的程度,主要责任在你,〈你岳母可能是离异单身〉你岳母对你有好感时,你做为个成年人不会感受不到,从一开始语言特